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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国务院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并即日起施行。该《规定》共14条,旨在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保护纳税人权益,营造公平税收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内容上

一是明确报送义务、内容和时限,平台企业需于季度终了次月内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二是规定免予报送情形,如从事便民劳务活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的从业人员收入信息及施行前涉税信息。

三是采取减轻报送负担措施,已扣缴申报、代办申报及政府部门共享的涉税信息无需重复报送,税务机关要提供安全报送渠道和便捷服务。

四是强调涉税信息保密义务,平台企业和税务机关需规范保存和依法保密信息。

五是针对违法情形规定了法律责任,互联网平台企业若未按规定期限、方式报送提供涉税信息,或致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甚至拒绝报送,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处2万-10万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50万罚款

《规定》出台意义重大,是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的重要举措,可防范隐匿收入少缴税款,打击恶意刷单、虚假营销等行为,保护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对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是合规程序性动作,不影响经营指标;对平台内经营者,能遏制恶性竞争和虚假申报;对消费者,可减少虚假交易,建立透明市场规则和信任机制。

此外,《规定》特别强调,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收入信息不需要报送,最大限度兼顾了民生服务的实际和平台报送便利性的需要。同时,《规定》明确要求,涉税信息报送工作由互联网平台企业直接完成,无需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另行填报相关涉税信息,对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来说基本是“无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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