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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确定11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分细则》,经有关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认定,以下11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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