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8月至2019年12月,在长达9年多的时间里,餐饮管理公司负责人与戚某等人捆绑形成利益链,将学生餐费揣进个人腰包。餐饮管理公司从学生餐费里克扣了70余万元用于单位行贿,其中戚某一人就收受23万余元。
据报道,第七小学与某餐饮公司长期保持合作关系,本应齐心协力确保学生饮食质量。然而,双方相关人员却背离了初衷,形成了不正当的利益链条。
该餐饮公司与学校后勤主任戚某等人勾结,通过给予回扣的方式实现利益输送。原本应用于学生饮食的餐费,被层层克扣,成为行贿的资金来源。在这种背景下,学生餐的质量和数量能否得到保障,自然成为了疑问。
作为学校餐饮的责任主体,第七小学本应严格监督餐饮公司的供餐工作。然而,由于校方负责人收受了餐饮公司的回扣,导致监督变得形同虚设,甚至出现了内外勾结、监守自盗的恶劣情况。这些行为无异于偷吃学生餐的硕鼠,严重损害了学生的权益。
报道还显示,从2010年起,第七小学的校园餐费标准从每人每餐8元上涨至2014年的12元。而在这期间,涉事餐饮管理公司和时任校长、后勤主任达成了回扣协议,从最初的每人每餐一毛钱上涨至三毛钱。这种随着餐费上涨而增加回扣的行为,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涉事后勤主任戚某深感懊悔:“家长们交纳的餐费理应全额用于确保孩子们的食品质量与数量,每一分都该用在孩子的饮食上。身为教师,本应坚守职业道德底线,绝不收受任何不正当利益,无论金额多么微小,都是不义之财。”这番话虽有其正确性,但未能全面反映问题的严重性。从学生餐费中牟取私利,绝非小事,而是关乎道德沦丧与恶劣影响的重大恶行。孩子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是国家的未来与希望,从他们的饮食中剥削,无疑是对社会底线的严重践踏。
每当校园餐饮领域曝出腐败与不正之风,都会引发家长的深切忧虑与愤怒,这正是因为此类行为直接关乎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据报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整治校园餐管理问题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查处了3.8万个贪占学生餐费、收受回扣等问题,处分了2.3万人,显示了此类问题的普遍性与严重性。
为了有效遏制侵犯学生餐利益的贪婪行为,必须在制度建设上加大力度,构建完善的管理机制,确保任何人均不敢、也不能产生非分之想。具体而言,餐饮公司的招标过程应公开透明,避免个人独断专行,同时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与相互勾结。对于自办食堂,也应规范食材采购与财务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此外,加强监管与追责机制同样重要,一旦发现侵犯学生餐利益的行为,应严厉追究责任,不仅要追回损失,还应给予加倍的赔偿与处罚。
唯有确保各项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从源头上保障校园餐的质量与安全,孩子们才能享受到健康、安心、营养的饮食环境。